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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办法缘何遭舆论过度解读?
发布者:广州市中标品牌研究院    浏览次数:492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省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中有这样一条:流动人口需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持有效证件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部分媒体表布题为“山东流动人口管理新规:亲友来居住 三天内要登记”的新闻,掀起舆论议潮,大批网友认为,“好客山东”对流动人口的“极端”管理办法“无度浪费社会资源,给老百姓增添麻烦。” 

  就在舆论集中火力“质问”山东省相关部门时,一些官微带“实锤”辟谣,个别媒体“标题党”问题继而成为舆论攻击谴责对象。

  事件起因:傲娇“山东签证”引各路吐槽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山东省流动人口在2015年已经超过1300万人,仅济南、青岛两地流动人口总量超过400万人。

  随着国务院今年开始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近日,山东省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新的《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新的《办法》中包含了“取消有效期,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强调对流动人口,保护信息隐私”等规定。

  起初,经媒体报道,舆论关注点集中在:《办法》明确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违反者,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100元以下罚款。

  “落地山东三天内必须办居住登记”让市民感到难以接受,“山东签证”一时成为山东居住证的代名词。

  网友@子颉无邪评论:“在外上学的山东学生们,户口迁出山东的各种乡亲们,过年回个家……千万记得办证啊,不然……刚上炕头,就被隔壁群众举报你无证上炕啊。”网友@阳光下的芳菲评论:“就住三天,来回不干别的了,净登记了。”

  有网友表示该《办法》中的规定的居住证类似“良民证”,显示了社会的退步,网友@zoubin80824说:“能骂人吗?感觉回到旧社会了!”

  甚至有网友戏谑道:“报告警官:我二姑家的三姨太家的隔壁老王的女儿明天要来我家小住一晚。”

  剧情反转:舆论转攻“标题党”媒体 

  事实上,这起舆论风波起于《齐鲁晚报》的一篇带有“歧义”的报道:《山东流动人口管理新规:亲友来居住,三天内要登记》。该文刊登后,中国新闻网、财经网、早报网、中国经营报、新浪新闻、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凤凰资讯等媒体纷纷进行转载,新京报发表“政解”新闻:《山东新规流动人口3日内要居住登记 去亲戚家住三天也算?》。

  事件发生后,认证为“济南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民警孙健”的微博@孙警官说事发布长文“'亲友来往,三天内要登记!‘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随后,@共青团中央、@山东共青团、@济南公安等官方微博的相继转发此文进行澄清和辟谣。

  @孙警官说事发布微博文中提到:设区的各地人民政府可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办法》中提出的3日时间只是为了让市民尽早办理而已。

  舆论风向旋即转变,网友纷纷指责媒体报道的标题具有“断章取义”和误导舆论之嫌。网友@明年一定药丸评论:“不良媒体又断章取义……这种垃圾媒体就没人管管嘛?”网友@红黛177评论:“齐鲁晚报语不惊人死不休!谣言吧!”

  舆情点评:

  该事件经历了舆论爆发和辟谣,按理说也该以舆论反转落下帷幕,然而,截至8日14时,无论是在百度还是在新浪微博搜索“山东流动人口管理新规”,依然是清一色的、被几大官微斥为“标题党”的资讯--“亲友来居住,三天内要登记”,官方辟谣反而较难寻觅。

  尽管齐鲁晚报已经删除了相关微博,但财经网、早报网、中国经营报等媒体对原新闻的转载却仍赫然列在相关搜索的精选中,不少报道网友转量已过千,仍有网友在评论中对山东猛开“地图炮”。

  相比之下,@孙警官说事的辟谣微博在转发量最高的@山东共青团官微处也只获得400余个转发(截至8日14时)。两天过去了,这出由一个“标题党”引发的大戏究竟为何迟迟不能落幕?

  一是由于当前部分网络媒体对“标题党”的追捧。首先,齐鲁晚报发布相关报道时在标题中凭空加上了“亲友来居住,三天内要登记”这样误导公众的信息;随后,新京报新媒体、中国新闻网、财经网、早报网、中国经营报、新浪新闻、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凤凰资讯等多家媒体纷纷跟风加入“标题党”大军。而事实上,山东省政府出台的这项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根本就没有提及走亲访友,而这些媒体自己发布或转载的内容中对走亲访友也只字未提。

  近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5家网站“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并下达了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可见官方对标题党的重视,而类似的政策解读过程中,极易遭遇一些“标题党”的传播,这也为各媒体提了个醒。

  另一方面,在相关报道引发舆论争议后,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辟谣力度不够,导致辟谣效果未能达到预期。@山东共青团、@济南公安等地方官微影响力有限,粉丝活跃度较低;在此次事件中仅通过转发橙V用户@孙警官说事(微博认证“济南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民警”)的个人微博辟谣,说服力上有所欠缺;在转发时甚至没有@相关媒体,齐鲁晚报等媒体也只是静悄悄地删博作罢,直接导致官方辟谣说明未能及时、广泛地到达受众。

  面对新出台政策被误读的舆情,官方主动及时、强有力的辟谣是遏制谣言发酵的强有力手段。假如官方的说明不够及时,不能迅速到达最广泛的受众,很多“不明真相”的公众就会选择“宁可信其有”。政府相关部门应把阻击谣言、平息舆论看作一次对治理能力的检验,将及时、明确的回应与妥善的治理措施相配合,才会取得切实的辟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