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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回扣引众怒 根源问题待解
发布者:广州市中标品牌研究院    浏览次数:524

12月19日至25日,多项行业重大政策引起舆论关注健康产业的发展。此外央视曝光医疗行业“黑幕”也引发轩然大波。央视记者“卧底”调查8个月之久的“医药回扣”事件,节目播出后之后,舆论探讨事件发生的根源、根治措施等问题。

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医药行业发展方向。政策支持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完善药品供应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控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人民日报》等重要新闻媒体发声阐释《中医药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制度创新以实现中医药对人民健康生活的服务能力。

1.医生收回扣引众怒 根源问题待解

央视播出的《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上海、湖南六家医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的全过程:一群不带病历的“特殊病人”多次进出不同科诊室,实为医药代表与医生谈“私事”。报道称,上海、湖南两地的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受的回扣占药价比例高达30%至40%。卫计委12月25日表示,将严肃查处上海、湖南两地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回扣问题。

舆论观点:处方权给医生“惹事儿” 机制问题仍待解

央视的节目播出后,短短一天之内,“医生回扣”一词热度急速上升,医疗改革、药品价格、医疗费用等问题引发深入探讨。首先,对涉事医院医生的处罚是舆论关注的第一重点。卫计委发25日表示严肃查处,并督促各地医疗卫生监管部门举一反三。30%-40%的回扣占比引发众怒,媒体报道中突出“严厉”、“查处”等词汇,向公众传达出监管部门对整治医生拿回扣现象的严肃态度。

第二,根治此种现象的措施更是引发社会各界深入探讨。医生处方权、药品流通环节过多、监管不力被认为是导致“医生回扣”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源问题。《华商报》认为医生处方权是特殊的权力,药品的真正使用者选择药品的实际话语权较弱。金羊网认为,通过医生处方外流、“两票制”等举措,有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回扣发生的几率。监管缺失、医院管理存疑也引起关注,博客“开伟观察”认为药品回扣不能仅仅依靠新闻媒体监督,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应是监督的主体。红网指出,医院管理不善也助长了医生吃回扣,连医院清洁工也能发现的“特殊病人”,医院管理部门却没有发现,表明医院内部监管存在严重问题。

第三,医生的价值也需要获得认可,切勿因此激化医患关系。有网民调侃称医生成为药价虚高的“背锅侠”,认为药品回扣所反映的根源问题是机制不完善。一些网民、媒体在评论中呼吁不应因此加深对医生的负面偏见,持续恶化医生形象,激化医患矛盾。《北京晨报》指出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助推药价虚高,突出强调某一个环节的责任有失公允,也无助问题解决。

舆情分析:期待“黑幕”掀开 “顽疾”获根治

不少行业人士表示,此次央视曝光卫计委发生严厉查处或许标志着严厉整治“以药养医”风暴拉开序幕。药品价格问题直接影响医疗改革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整治药价虚高顽疾是医改持续深入,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医院的管理也将持续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虽然医生只是药品从生产流通到患者手中的一个环节,但却掌握患者用药选择的实际权力。医院的监管对根治回扣将产生重要影响。医院“包庇、纵容、维护”的舆论偏见形成不利于公立医院维护公信力,因此从医院管理入手,持续加强信息透明公开,是根治医生收回扣顽疾的重要第一步。

2.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继2030“健康中国”规划纲颁布,对未来健康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部署之后,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部署今后五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明确了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创新药审批等重点内容。此外,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了“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开展分级诊疗、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健全基本医保体制、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舆论观点:鼓励健康产业发展

“规划”对未来医药产业的发展、医改方向作出详细规定,引发社会各界的议论。《上海证券报》认为“规划”健康路线明确,指明了未来产业新方向。银河证券分析认为,“规划”提出创新综合监管、持续控费、关注低价药、推进分级诊疗等内容,有利于民营医疗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同时推动高端仿制药、儿童药、创新药的发展。

舆情分析:提质降价为医药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从近期出台的多项政策可以看出,政府部门不断加大力度鼓励健康产业发展,以满足人民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具体来看,政府通过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以鼓励健康行业良好发展。企业在健康产业方面的延伸、发展将受到舆论重点关注,医疗健康服务业业务迎来了良好的宣传契机。

此外,近期低价药短缺、儿童药标准缺失等医药行业热点话题频繁引起热议,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成为医药行业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此次“规划”再次强调将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可被视为政府响应社会舆论诉求,建立并完善机制,确保药品供应。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 制度创新服务人民健康需求

历时三十年之久的《中医药法》终于出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媒体评论称,这是中国首部中医药法,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舆论观点:《中医药法》制度创新意义重大

“民间中医”有望获认证、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片仔癀”等处方工艺将受“特殊保护”等详细内容获得舆论较高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央广网等重要新闻媒体刊文阐释《中医药法》颁布的重大意义。《中医药法》对行业的规范作用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和期待。北京东直门中医院院长王耀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药材中农药残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质量问题给群众生命健康带来极大风险,《中医药法》对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作出明确规定,对人民用药安全起到重要保障作用。此外,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不断提升,养生保健服务市场不断扩大,标准缺失、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行业发展,《湖北日报》指出,《中医药发》颁布有助于政府部门根据法律制定相关规范、标准,更好监管中医药服务市场。

然而,《中医药法》对部分中药配方予以保密保护引起担忧,一些观点认为这不利于消费者维权。《南方周末》指出针对药房保密,一些人提出质疑,“国家保密配方本就是一种病态的制度,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无益处。”同时,药品保密也有可能制约中医药走向海外。

舆情分析:中医药舆论争议仍将持续存在

2016年第四季度,多项中医药行业重大政策发布,表明国家发展中医药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中医药处方工艺等将成为未来中医药企业发展、立足的根本,在行业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之后,相关企业也面临着更严格和规范的监管。整体上看,舆论对中药材质量问题将保持较高的关注度,中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争议难以短期内平息。然而,如同《人民日报》所指出的,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中医药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探索中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通过制度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监管方法,以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更好服务人民健康生活。 

(责编:王晓华、朱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