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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舆情:和顺矿难瞒报遭诟病 海洋核动力公司设立
发布者:广州市中标品牌研究院    浏览次数:744

本期,两起能源企业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关注。山西省和顺县吕鑫煤业四采区8月11日发生滑坡事故,企业蓄意瞒报伤亡情况,县矿业主管部门草率“辟谣”,甚至行拘一名“造谣者”,引爆网络舆论。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火灾,这是其7年来发生的第7次事故,公司安全隐患引发公众质疑。核电方面,中国核电、上海电气等5家企业拟共同出资10亿元,成立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众多媒体关注报道。本期热点话题详见下表。

监测周期:2017.8.14-2017.8.20,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和顺矿难瞒报遭诟病 借辟谣维稳被打脸

2017年8月11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边坡滑坡事故。12日下午,事故现场无抢险救援迹象,煤矿工作人员、和顺县新闻办、煤炭工业局均表示滑坡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机具被埋。

13日、14日两天,和顺县政府网两次发布滑坡调查情况说明,表示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机具损失;当地公安机关还对一名在贴吧、微信圈发布滑坡造成人员和机具被埋的人予以行政拘留。就在和顺县政府新闻办大力呼吁网民“不信谣不传谣”时,15日,事件发生反转,和顺县政府网再次发布消息,吕鑫煤业法人代表、总经理高阳到公安局投案,称滑坡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失踪。此后,各种“停产整顿”、“严肃问责”、“被蒙蔽”、已贻误最佳时机的“全力救援”、“撤职”、“免职”接踵而来,此前被县公安部门行政拘留的“造谣者”,也已撤销案件并解除行政拘留。

国务院8月19日通报“8?11”边坡滑坡事故情况,指出事故后该矿蓄意瞒报。目前已初步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山西省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实事故人数。

“8?11”边坡滑坡事故舆情走势

【舆论观点】

“之前我们都被蒙蔽了”

此次瞒报事件的真相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据中青在线报道,和顺县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我们都被蒙蔽了”。调查组前往吕鑫矿业调查之前,煤矿就曾封锁消息,破坏、转移了第一现场,随后所有调查情况均为煤矿人员提供,矿方负责人迫于种种压力投案自首。而《华商报》等媒体却提出,当地政府可能的确是被企业老板蒙蔽了,但同时也存在“此次瞒报是政府和企业商量好的一出‘双簧’”的可能性。财新网文章称,事故发生后,和顺县煤炭管理局局长曾带队到滑坡现场调查,之所以没能查出实情,到底是因为企业瞒报水平高,还是调查、监管能力有限,马马虎虎走过场,未尽职尽责,又或者是双方共同导演的这出戏。西安网也表示“一个反映矿难情况的帖子,竟以谣言论处,发贴者被拘。当地政府并没有全面调查的情况下,就断言所发贴内容为谣言,未免显得过于武断,更有欲盖弥彰的嫌疑”。

瞒报缘何还能理直气壮 延误抢险救援谁来承担

财新网刊文《山西和顺矿难瞒报 “谣言”与“真相”何以任人操纵》,质疑此次瞒报事件数次通报“没有人员伤亡”并行政拘留一名“造谣者”,本来是矿难瞒报,缘何还能如此理直气壮,搞出那么大动静?截至目前,确切死亡人数和遇难者名单仍无从查证。《春城晚报》发表评论性文章称,掩埋在地下的生命,得有多么顽强的奇迹,才能挺得过N个荒唐的24小时呢?

【分析研判】

本监测期,山西和顺矿难瞒报事件媒体报道(含转发)3099篇次,论坛博客1536篇次,微博14319篇次,微信874篇次。8月15日即瞒报事件反转日媒体关注度达到顶峰,事件舆情热度较高地区主要为北京、广东、江苏、山西、上海五个省份。事故发生地山西省的媒体中,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山西晚报等事发地省级新闻单位均发文报道此事,媒体多就发生滑坡事故、企业隐匿不报、积极抢险救援等客观实时进行报道,少有评论性文章。

自媒体中,网民多就撤职、免职进行讨论,主要观点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视生命如草芥,要求重罚:

@招聘打字员的小仙女ol:欺上瞒下,视生命如草芥;

@午静斋:这么恶劣的事情,就免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吗?

@而行之_Ly:瞒报算不算蓄意谋杀啊!党纪是免职,那国法呢?

事故瞒报,导致企业及政府公信力受损:

@国民代言人:就是因为这种瞒报搞得百姓对政府信任逐渐丧失;

@痞夫:很久没有听到这么沉重的消息,一度以为国内的矿场开采已经慢慢正规化了,没想到只是没报出来而已;

@救援矿工苏栋:我干煤矿工作超过七年,在和顺就三年。之前也遇到过这种事情,比这还要重大的事故都有。

煤矿事故瞒报,近年来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六个月前,湖南涟源矿难瞒报1名遇难人员,责任人被严处,新华社时评“瞒报遇难人数,好大的胆!”至今记忆犹新;去年,四川华蓥“7?5”煤矿事故造成5人死亡,煤矿瞒报事故约19小时,28人被处理。16年前,更有广西南丹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因瞒报特大透水事故被判处死刑的前车之鉴。然而,一连串的问责与处罚却并没有让后人“长记性”。事故责任人为了逃避经济与刑事责任的追究,“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仍然根深蒂固。监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不愿受到安全事故牵连,也都默契的选择了“宁信其无不信其有”。然而,在互联网时代,试图依靠瞒报、缓报、谎报,靠“捂盖子”维护“私利”已经越发没有立锥之地了。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处置。对于突发事件,封锁消息会导致网上谣言四起,掩盖隐,应当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正确引导。不查清事实就匆忙“辟谣”,是应对舆情的一种失措行为。突发事件来临时,众说纷纭不可避免,对事件装聋作哑或故意掩盖、一味“辟谣”,这样欺上瞒下的“舆情应对”,并不能使社会稳定和谐,只能是扬汤止沸,谣言越辟越多。

中石油大连石化火灾 七年七起事故引非议

8月17日18时36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原料油泵泄漏引发火灾。当日21时08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大连市政府于8月18日召开火灾事故通报会称,事故初步认定,泄漏部位位于装置一层泵区南侧的原料泵,事故原因为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原料油泵发生泄漏,引发火灾。8月19日,大连公安发布通报称,火灾发生时,个别网民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造谣传谣、发布不实信息,造成社会恐慌,产生恶劣影响。大连警方连夜查处谣言信息发布者4人。

“8?17”火灾事故主要时间点梳理

【舆论观点】

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通过微博及网媒迅速传播,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多数网民聚焦救火进展及人员伤亡情况,“最美逆行”的消防员安全是网民关注的焦点之一。有身在事故现场附近的网民称“空气有异味”,并关心事故造成的污染是否对身体有害。此外,也有网民提出近年来大连石化事故频发,希望官方能调查并公布原因。

8月18日,“中国能源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火灾频发!怎么又是大连石化?》,梳理2010年来大连石化发生的七起事故。该文被新浪网、凤凰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网站转发后,引发网民热议。有网民直接用“顽固不化,屡教不改”来形容大连石化,该评价得到大量点赞。此外,多名网民提出质疑,认为大连石化之所以数次犯错、毫无改进,是否因为该企业负责人背景很深,无惧责任追究。

【分析研判】

截至8月22日,有关“8?17”事故的媒体报道量2322篇,相关微博8428篇,相关微信349篇。17日20时,@大连日报 发布火灾发生信息后,迅速引发媒体大量转发报道。稍晚时候,央视、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主流媒体纷纷发布相关报道,在17日晚间到18日凌晨形成一波舆情传播高峰期。18日下午,政府部门召开事故通报会,舆情传播度再次达到高峰。此后,事件热度大幅回落,目前已趋于平稳。

“8?17”火灾事故媒体报道量走势图

除事故本身引发关注外,“大连石化近年来事故频出”及“4名谣言信息发布者被依法查处”两件次生舆情也吸引了大量目光。石油石化属于高危行业,在能源企业持续强调重视安全生产时,中石油大连石化的7年7事故显得十分“另类”,甚至引发公众对“负责人有后台”的猜测。此次事故距离“7?2”中石油输气管道贵州段爆炸发生还不到两个月,短期内接连发生两次重大事故令中石油的企业形象大打折扣。

今年以来,“两桶油”均有安全事故发生。除上文提及到中石油的两起事故外,中石化方面,3月30日,扬子石化烯烃厂1#乙烯装置球罐丙烯泵着火;4月13日,茂名石化乙烯厂橡胶库房西库区发生火灾。两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企业形象也有所影响。

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两桶油”平日十分注重此话题的社会宣传,如组织各分子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通过召开视频会议、举办应急演练等方式加强职工的安全观念;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邀请媒体实地采访等方式向社会传达安全理念。通过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多渠道传播,相关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反馈,在一定程度上对修复企业声誉有裨益。

五大公司出资10亿元 设立中国海洋核动力公司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8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与关联方浙能电力及其他投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新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中国核电出资5.1亿,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亿元,上海电气出资1亿元,浙能电力出资0.9亿元。

根据公告,中核海洋核动力发展有限公司主营海洋核动力装备开发、建造、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热力、淡化水及相关产品等,经营期限为60年。海上小型核反应堆与民用船舶工程的有机结合,可为海洋石油开采和偏远岛屿提供安全、有效的能源供给,也可用于大功率船舶和海水淡化领域。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小型堆在设计、建造和运行方面还需解决诸多技术难题。

【舆论观点】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大背景下,海上核动力对于中国海洋权益保障、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有较大帮助。从舆论反映来看,《中国能源报》、网易、新浪网、一财网、《参考消息》等媒体进行了报道和转发,多位业内专家对此话题进行了解读点赞。中船重工719所副总工程师朱涵超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航运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舶二氧化碳排放要求日益苛刻,我国对核动力大型船舶的需求会愈发迫切。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军事专家高瑞连认为,海上浮动核电站除了为中国南海上的基础设施提供电力、淡水这类实际用途外,还有支撑中国海上强国地位的象征意义。

今年早些时候,国防科工局副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王毅韧表示,中国已将海上核动力浮动平台列入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和核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要建设海洋强国,对海上资源的开采非常重要。海上核动力可以解决海上作业能源补给问题。

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促进促进国内海洋核动力装备产业化发展。对此,中核集团董事长王寿君认为,此次合作三方强强联合,能够促进国家相关项目的产业化发展。

此外,中国立足国内走向国际的海上强国战略已经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中之重。香港城市大学核专家认为,中国和美国等都在投入“巨大的精力”进行研发。

《中国能源报》21日刊发的文章称,国内数家核电企业对于海上核动力项目均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努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综合此前多家媒体观点显示,中国浮动核电站计划反映出,北京决定在从能源到移动手机等多个领域开创有利可图的技术,并降低对进口油气资源越来越高的依赖度,依靠进口油气资源存在安全风险。报道进一步指出,中国当前严重依赖美国、法国和俄罗斯的技术,但也在开展自行研制工作。香港城市大学工程学教授陆炳林认为,中国十分渴望发展浮动核电站技术,因为中国的战略是要确保本国的能源供应。开展石油钻探作业需要能源,有了浮动核电站提供能源,就可以加快作业速度了。

【分析研判】

中国核电、上海电气等5家企业拟共同出资成立海洋核动力公司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新公司的成立对后续民用核动力技术、多元产业合作,整合资源,企业未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讨论空间较大。其中中国广核集团研发的ACPR50S小型堆技术、中国核工业集团的ACP100S小型堆技术及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的CAP200技术的合作研发再次引发舆论期待。

中国海洋核动力公司的设立符合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重要战略,有助于推动船舶核动力军民融合发展。同时,设立新公司对于发展海洋核动力装备、完善海上核电产业链、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以及清洁能源产业品牌形象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