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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舆情:南北稻香村现商标之争 火锅“老油”称“传承”引争议
发布者:广州市中标品牌研究院    浏览次数:574

10月15日至21日期间,北京、苏州两地稻香村企业再现商标之争,两地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冲突”,老字号商标纠纷再成热点话题。此外,两起食品安全事件也吸引舆论关注,四川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并勾兑为火锅锅底销售给消费者食用被诉,“老油”是不是“技术传承”引发争议;青岛一企业被曝光用烂苹果加工果汁,监管部门迟迟不公布调查结果遭公众质疑。

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陷僵局 品牌保护再次引发各界关注

10月12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一审判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北稻”)侵害了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苏稻”)的商标专用权,北稻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并赔偿苏稻115万元。该判决一时引发公众和舆论的哗然。

仅仅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双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等。

针对在苏州的败诉,北稻表示会继续上诉,“这只是一审结果,还没有到尘埃落定的时刻。”对于在北京的败诉,苏稻则表示:“已依法提起上诉,以捍卫自身权利。”

舆论观点:期待公正裁决 或可进行差异化发展

两地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有所“冲突”,想定分止争可能还需要更全面和更权威的判决。《南方周末》评论认为:如果两起案件二审结果仍然不同,最高法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在两起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对判决进行审查,依法提审,作出统一的判决,以定纷止争。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表示,法院应该更加全面、更加完整地来面对,理清它们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以事实为依据”。光明网表示,“稻香村”之争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必然需要多维度的综合考量,从而作出胜败判决,而这也的确考验着司法的智慧和能动性。

有观点认为,法律当然会给出最终判决,但结果未必是对双方发展最好的选择。对于宣判结果,南北方网民纷纷站队声援“只认三禾京稻”或“支持正宗苏稻”。光明网表示,南北“稻香村”的产品口味、消费群体,其实并非完全重叠,而是各有风格和偏重,与其希望对方出局,不妨在现有基础上,各自强化,进行差异化发展,增加市场辨识度。《经济日报》评论表示,和则利、斗则败,是商场的一般法则。“稻香村”两家企业要有做大做强的气魄和思路,本着互不干扰的原则,将真正属于自己的“稻香村”商标做出更大成就。

也有分析认为,在现阶段,苏稻和北稻理应在尊重“稻香村”老字号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基于北稻与苏稻均注册有相关“稻香村”商标的事实,规范使用各自的注册商标,力求划清彼此商标标识之间的界限,减少市场及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

舆情点评:老字号商标纠葛考验司法智慧 产品品质是企业发展关键

复杂的历史脉络、信息流通不发达和早年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等诸多原因造成南北“稻香村”产生了多重纠葛,类似的商标和知识产权矛盾仍存在于较多的老字号企业中。“解百纳”、“王老吉”、“老干妈”、“露露”等知名品牌近年来出现的纠纷也都曾引发广泛关注,判决情况也较为复杂。此类问题需要法律从历史变迁、现实状况和未来选择等方面慎重考量,划定边界妥善协调,认可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品质仍然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所在。于消费者而言,他们更在意的是糕点的品质。因此,无论是北稻还是苏稻,做好产品远比争夺商标更为重要。正如网民评论所说,“无论你的牌子有多大多久,能够让老百姓吃完了还想再吃的才是硬道理”。

火锅店经营者用“老油”获刑 “技术传承”论调引争议

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一火锅店经营方因炼制回收油,并勾兑为火锅锅底销售给消费者食用被诉。其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

但法院认为,火锅店的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回收油未检出禁止性物质并不代表其属于可食用的添加剂,仍具有较强的危害性。最终,在一审判决中,火锅店老板、厨师及两名服务员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火锅店老板还被判令支付10倍赔偿金。

舆论观点:“文化技术传承”不能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

“口水油”、“地沟油”不是“老油”。《大河报》评论称,用“口水油”来混淆所谓的“老油”是逻辑上的狡辩。“老油”绝不是从餐桌回收带有消费者口水的潲水油,而指反复使用用来制作火锅底料的油品。行业内部把这种逻辑上的狡辩当成“潜规则”,实际上在“掩耳盗铃”,是节约经营成本的伎俩。此外,“老油”反复使用是否符合现代食品安全,也有待科学论证。

“文化技术传承”不能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澎湃新闻网评论称,所谓“技术传承”与“文化传承”,是很多行业既得利益者为自己辩护的利器。此案判决的正面价值在于,司法部门否定了民间行业话语对司法体系的淆乱介入。违反了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不能以“存在即合理”的逻辑,就要求网开一面,给个“法外之地”。《新京报》评论认为,有些“技术”不值得传承。监管部门执法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不要被所谓的“技术传承”之类的理由唬住。“技术传承”不能照单全收,对某些已越过法律边界的“技术传承”,该依法打击就得依法打击。

依靠“传统”对抗不断完善的食安标准将使企业失去市场。《深圳特区报》评论,“老油”已经不符合不断进步的食品卫生标准,餐饮经营者试图以过时的“技术传承”,和公众对安全卫生食品的需求以及已经提高的食品卫生标准对垒,最终将失去市场。

有网民将“老油”视为川渝火锅“地道”的象征,认为判决值得商榷,“中国重口味食物中,老汤老油属于古老传承”“不用老油的火锅味道差了点”。但反对者指出,“地沟油”、“口水油”不能称为“传承”,“老油”是指没有人吃过的油多次加热。“客人用过的锅底剩油,感情上确实接受不了”;也有网民提出,“老油”可以是“技术传承”,但需在店门口明示“本店采用回收油技术”,让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

舆情点评:传统美食发扬光大的前提是保障食品安全

川渝火锅因使用“老油”而领到刑罚的案例,近年来发生过多起,也有知名火锅品牌涉及。而早在2011年,重庆市火锅协会300多家会员单位就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再在火锅中使用“老油”。

有观点认为,火锅的“老油”问题,实质也是传统饮食文化与现代文明消费如何融合的问题,这也是火锅“老油”屡禁不止的原因。以至于每次监管通报火锅店违法回收和使用老油,都不乏有“老油是传统技法”“老油已高温消毒杀菌”等声音为其撑腰。火锅用油食品安全争议频现,公众对行业的信任也遭受打击。有网民表示,火锅餐馆推广使用一次性油,消费者就餐成本增加的同时,企业是否真的使用了“干净的油”却难以得到保障。综合来看,逐步改善火锅“老油”问题,还需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从业者在对消费者负责的基础上改革创新、消费者培养科学饮食观念。

“老油”火锅频遭查处,也警醒传统食品经营商:“传统技法”既要满足消费期待,更应符合监管规定。既要将传统美食发扬光大,更要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企业用烂苹果榨汁 舆论呼吁监管彻查严罚

10月中旬,有媒体暗访发现,青岛莱西腐烂变质的落地苹果被大量送往青岛海升果业加工成果汁。相关部门检查时发现,大量腐烂苹果通过拣选,进入生产流水线,被加工成果汁饮品。而按照公司张贴的规定,这些苹果都不符合标准。该企业称果汁主要用于出口。

此次曝光中,同属陕西海升集团旗下的饮料品牌“清谷田园”也被推上风口浪尖。16日,盒马鲜生率先在全国启动下架“清谷田园”系列饮料的措施,并公开表示可为消费者实施退款。而“清谷田园”公司方也先后多次发表声明,澄清与青岛海升没有任何合作关系。17日,海升集团公告称,承认原料质量问题确为事实,并表示存在管理漏洞和侥幸心理;青岛工厂停业整顿,该工厂总经理被免职。

舆论观点:呼吁监管彻查,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出口”不是监管挡箭牌。光明网评论称,根据执法规则,若相关食品内销,归当地食药监部门监管;若出口,则归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管。面对当地食药监部门的抽检,涉事企业负责人改口称果汁全部出口。但无论是内销还是出口,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浓缩果汁的原料不能用落地果、腐烂果。用腐烂苹果榨汁始终是见不得光的违法行为,强行狡辩只能越描越黑,执法规则摸得再清也无济于事。

监管者不能无语失声。央视网评论称,事件持续发酵已近一周,当地食药监部门却仍未给出最终调查结果。监管不仅应该体现在反应快上,还应体现在调查快、追责快上。“腐烂水果加工成果汁”的行业旧闻又成新闻,持续多年的果汁加工业里的潜规则,以及潜规则的盛行,无论是谣言还是事实,相关行业、相关部门的监管者都应该站出来释疑解惑。食品安全警钟不断,更要求监管者不能有喘口气和歇歇脚的侥幸心理。

舆情点评:食安问题受公众重视 监管应对不当遭舆论批评

该事件中,当地监管部门在应对企业“出口”托词时表态“管不了”,事件曝光后又迟迟未见最终调查结果,对此,舆论谴责地方监管部门“失职”“不敢担当”。还有网民戏谑企业“至少用了真苹果做果汁”,体现的是对行业“潜规则”的无奈以及监管的不信任。

有关部门仍需改变“监管在记者曝光之后”的问题,做好食品安全的“守门人”,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违规行为衍变成行业“潜规则”,从而使监管陷入被动局面。此外,监管部门还应采取全面的整治措施,彻查、严惩违规经营企业,以解决行业顽疾,给公众一个负责的交待,挽回因监管不到位而损失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