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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并举多方治理建立电商信用监管制度
发布者:广州市中标品牌研究院    浏览次数:1050

建立电商信用监管制度势在必行,此项制度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平台企业对于经营商户的信用监管,属于内部管理制度,很多大的电商平台都已经在做,而且部分平台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引导和规范。

  第二,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督,在这方面行业协会的作用现在还没有充分发挥。

  第三,政府依据信用信息以及信用记录评价的监管。

  第四,发挥第三方的作用,比如媒体,专业大数据监测与分析机构,可以把这些信息及时采集,进行评价,然后提供给政府与行业参考。

第五,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的机制。其中,信用记录与信用信息的开放共享是基础。目前,尽管不少电商平台都在建立信用记录,但此记录只是在该电商平台内部使用,平台之间信息并不流通,行业与政府也无法掌握此部分信息。虽然该类信息属于电商平台的积累,但仍具有公益性与社会属性,并不完全是企业的自有财产。只有将此部分数据开放,才可以建立一个比较综合的评价机制和联合信用监管机制。